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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2021九月有什么重大会议」

  • 作者: 雁代
  • 来源: 投稿
  • 2023-01-24

2021九月有什么重大会议?

   2021年9月26日至9月28日,2021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召开。

   本届峰会的主题是“迈向数字文明新时代——携手构建*命运共同体”。

   大会采用“线上+线下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共设置20场分论坛,聚焦全球网络前沿技术发展新趋势、*治理新态势,围绕“助力抗疫,复苏经济”“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”等内容设置议题。本次大会共有来自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0名代表以线下或线上的形式参会。

根据当前疫情态势,为保障广大考生健康安全,近期,与公考、艺考、*相关的部分考试宣布延期举行。


资料图:2021年11月28日,江西南昌,考生们在查看考场安排表。中新社记者刘力鑫摄

公*延期

——2023国考笔试延期,此前近260万人报名过审

国家公务员局28日发布公告,原计划于12月3日、4日举行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延期举行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2023年度国考从10月25日启动网上报名,本次国考计划招录规模达3.71万人,是国考招录连续第四年扩招。报名阶段,共有259.77万人通过了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,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约为70:1。

——2023中央机关遴选、选调公务员笔试延期

国家公务员局28日还发布公告,原计划于12月3日举行的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、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延期举行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本次遴选选调公告于11月7日公布,总计246个中央机关公务员职位拟遴选、选调367人,11月8日至11月17日期间进行了网上报名。

——部分地区选调生笔试延期

27日,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消息,根据重庆市疫情防控形势,经研究,原定于12月11日举行的重庆市2023年选调生招录笔试(含定向选调和集中选调)延期,具体笔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。


资料图:学生在南昌大学图书馆的自习室备考2022*。刘力鑫摄

*考试延期

——部分省份延期举行

北京教育考试院28日发布通知,决定延期举行原定于12月10日举行的北京地区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(笔试)。延期考试时间及实施细则根据*教育考试院部署另行安排。

当日,新疆*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也宣布,决定延期组织原定于12月10日举行的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笔试。考生前期的考试报名继续有效,不再重新组织报名。无法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,可向报名高校考点申请退费,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。退费相关事宜、延期考试具体时间及后续考试安排另行通知。

——部分地区“两次组考”

河南大学教务处24日发布通知,结合郑州、开封两地疫情防控政策,2022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于12月10日举行。考生因疫情防疫原因无法参加本次考试的,*将增加一次考试机会,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
山西晋中理工学院教务处发通知称,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*考试执行“两次组考”。“两次组考”即将原定12月10日开展的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*考试分为两次组织实施。di一次考试时间12月10日,第二次考试时间及具体实施细则将于12月份笔试全部结束后另行安排。考生两次参考时间仅能参加其中一次。

高招艺术类专业统考延期

——北京*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等延期

北京教育考试院29日发布公告,决定延期举行原定于12月10日举行的北京市2023年*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12月17日举行的北京市2023年*di一次英语听说考试。以上两项考试后续工作安排,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研究确定,并提前向社会发布。

——重庆高招艺术类部分类别专业统考时间调整

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4日通知,调整重庆市2023年艺术类专业统考部分类别的考试时间,原定于12月3日举行的编导类专业统考、12月4日举行的美术类专业统考、12月6日—11日举行的舞蹈类专业统考,延期到12月下旬或2023年1月上旬举行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除考试日期调整外,美术类考生已选择的考点、舞蹈类考生已选择的考试时段不变。影视类、音乐类专业统考时间暂不作调整,若需调整将于12月上旬及时通知。


资料图:一位*学生在南昌大学图书馆的自习室内复习备考。刘力鑫摄

*会延期吗?

——多地明确将如期举行

今年9月,*明确,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,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少数考试科目安排在12月26日。

鉴于近期多项考试通知延期,不少考生疑问*是否还能如期举行。

*网站11月17日刊文明确,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4日至26日举行,*召开*会议部署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,会议要求,要按照“全国一盘棋,统筹兼顾、分类指导、安全平稳”的总体原则,紧盯关键环节,统筹做好研考组考工作。坚持科学规范,完善本地组考防疫工作方案。

11月22日,重庆召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,重庆方面回应称,重庆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初试将按照国家的安排如期举行。

此外,近期江苏、广东、山西、上海、天津、河南、河北、甘肃、湖北、辽宁等多省份发布*初试“温馨提示”,明确考试将如期举行,并提醒尚在省外的考生应提前做好安排,尽早返回考试地点,以免耽误考试。

来源: 中国新闻网

   【台海说法:未签订劳动合同,怎么证明劳动关系?】
 
被告公司系接手A公司资产,于2021年12月28日注册成立,包括原告在内的原在A公司工作的部分员工继续在被告公司工作,被告公司未与此部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。2022年1月12日,原告在被告公司车间提供劳动时摔倒受伤,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,原告伤情诊断为左侧股骨颈骨折。
 
庭审时,原告提供了其家人与被告法定代表人、工作人员、车间主任等人交涉原告受伤情况的*光盘及与该光盘同步的文字资料。录像显示在事发现场工作车间内,原告丈夫与被告法定代表人就事故进行交涉,被告法定代表人认可原告受伤的地点在被告车间内。原告受伤后,被告公司委托车间主任为原告支付医疗费20000元、工资1000元。
 
*审理
 
原、被告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,但双方均具有主体资格。从*查证的事实看,原告确系在被告车间内从事工作时受伤,被告公司辩称接手公司后,没有进行生产,不能确定原告是否能成为被告的工人,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,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。
 
原告主张其于2022年1月4日开始在被告公司工作,结合被告公司为原告支付1000元工资的情况,可以认定原告所述的真实性。*认定原告于2022年1月4日起进入被告公司工作。
 
原告上班的具体工作,由被告公司工作人员安排,其劳动报酬由被告公司车间主任转发,原告接受被告公司的劳动管理,从事的是被告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,其提供的劳动是被告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。因此,原、被告之间自2022年1月4日起存在劳动关系,对原告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请求,*依法予以支持。
 
审查要点
 
司法实践中,*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时,一般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审查:
 
di一,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;
 
第二,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,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,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;
 
第三,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。
 
法官提醒
 
劳动者*要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,应当遵循“谁主张、谁举证”的一般举证原则,由劳动者就其主张存在劳动关系承担初步举证责任。同时,考虑到劳动者受客观条件所限,其举证能力相对有限,有些证据往往难以获得。
 
因此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六条也规定,与争议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,用人单位应当提供;用人单位不提供的,应当承担不利后果。实践中,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双方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情况下,下列证据可以作为主张存在劳动关系的参照凭证:
 
1.应聘登记表、入职登记表、录用通知书、聘书等书面材料;
 
2.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服、出入证、厂牌、工作证、技术认定证书、专业证书*记录等能够表明劳动者职务身份的*;
 
3.工资支付情况、工资收入证明、社会保险缴纳记录、企业年金单、住房公积金单、公司出具的报销凭证等材料;
 
4.考勤记录、请假休假审批单据等;
 
5.其他劳动者的证言;
 
6.用人单位关于劳动者履职或工作情况的公开报道或宣传资料等;
 
7.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对外签订的业务授权委托书、采购销售合同、客户业务确认记录等;
 
8.用人单位出具的岗位职责说明书、薪资确认书、调岗通知书、解除通知、荣誉证书、惩罚通知单等等;
 
9.工作过程中的来往邮件、qq聊天记录、微信聊天记录、工作安排记录,关于工作情况及沟通情况影像资料等。
 
法条链接
 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七条规定 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
 
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》di一条规定 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,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,劳动关系成立:(一)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;(二)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,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,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;(三)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。”第二条规定: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:(一)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(职工工资发放名册)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……
 
编辑 | 李立宇 来源 | 巨野*、山东高法